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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常山县创新型县建设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1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浙江考察重要讲话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努力实现增长动能转换,为把常山建设成为创新型县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探索建立适宜常山发展的科技创新路径、创新模式,实施创新载体建设提升、创新主体培育、产业发展创新、创新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五大工程,到2025年,实现创新投入持续增加、创新创业更加活跃、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绩效更加明显,全面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创新投入增加。财政科技支出达到2.2亿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值达到2.6%,全社会软投入相当于GDP比重达5%。

  ——创新创业活跃。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0家,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30家,新增省创新型领军企业1家,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和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各1家,新增省级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1家,县级以上重点创新团队累计达12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人员数占总从业人员数比重达到10%。

  ——创新环境优化。创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家,省级高新园区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个。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获得的税收减免额累计达到1.5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额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数占比达到100%,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数达到20人。

  ——创新绩效明显。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0%,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1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5件,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3%。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加快省级高新园区建设。依托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半导体、特种纸、精密基础件等产业领域,围绕高端产业集聚、科技创新活跃、体制机制健全的省级高新园区建设目标,编制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创新创业链,集聚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创业资源。积极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与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园区“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综合运用要素配置政策,倒逼园区企业转型升级。制定省级高新园区产业与科技、创业与投融资、技术参与收益分配等政策。到2025年,建成有常山特色的省级高新技术园区1个。(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

  2.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集聚科技要素、发挥示范效应、带动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规划,全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工程,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引领乡村振兴。引导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胡柚、油茶、食用菌、香柚等产业,开展新技术、新品种应用推广。到2022年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到2025年,争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个,省级科技示范基地15个,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10项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水局、县供销联社〕

  3.搭建“双创”孵化服务平台。采取“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方式,积极构建“技术研发+实验中试+成果转化+产业化示范”创新链条,建设一批产业技术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引入专业团队,实行“投资+孵化”的管理运营模式,形成以“公共科技平台”为中心,以“研发创新平台”和“创业孵化平台”为两翼的总体布局。鼓励引导规上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到2025年,建成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2家,省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15个,科创中心1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协、县经济开发区)

  (二)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

  4.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企业倍增计划,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支撑科技型企业培育孵化。鼓励科技型企业实施技术研发,加大财政支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项目,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培育一批研发投入占比大、成长性快、盈利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30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开发区〕

  5.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强化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持续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研发投入奖补力度。到202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0家,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值达2.6%。〔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经济开发区〕

  6.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提升计划,重点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份额大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型领军企业。主动对标行业领先企业,与国内外大院名校、上市公司合作,强化核心技术研发,努力成为行业细分领域的领军者。到2025年,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3家。〔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三)实施“产业发展创新”工程

  7.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数字产业、先进制造、大健康等领域,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项目。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帮助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落地。强化科技计划项目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2025年,累计申报省科技厅、省经信厅重点研发、重大制造业项目15个以上,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5%,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

  8.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机器人+”智能化技术改造,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促进传统制造加快向产业链高端攀升。在轴承、纺织、新材料、建材等传统行业中加大新技术应用推广,提升市场占有率。鼓励传统产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提升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9.提升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生态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三宝”种植标准化、加工规模化、销售多元化,提高市场份额。深化常山优势农业资源开发,突出胡柚降糖功效、抗炎药物等研发,开展猴头菇食用药用技术研发推广,推进农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打造胡柚特色小镇和油茶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水局、县科技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

  11.培养创新型企业家。深化与国内外高校机构合作,面向企业家群体,定期举办科技创新专题研讨培训班。积极发挥常山商会作用,促进更多优秀常山籍商人回乡创业。实施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倡导推行“导师制”,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新生代导师。完善“亩均论英雄”,把人才密度、创新强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人社局)

  12.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围绕县重点产业高端人才需求,制订紧缺科技人才导向目录。举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吸引人才带成果、项目、团队来常创业。开展人才政策推介、人才交流。依托山海协作,鼓励企业建设研发飞地,留住外地人才。出台柔性引才实施办法,积极实施“海外引智”工程,鼓励企业聘请“假日工程师”“银龄工程师”“海外工程师”,引进“千人、万人计划”。到2025年,新建省级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1家,新建研发飞地5家以上,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300名,院士专家工作站累计达到10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协作中心、县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县人社局、县科协)

  13.优化完善人才保障与激励机制。开展人才创业创新全周期“一件事”改革,推动创新服务数字化转型。坚持“你有所需,我就所为”的服务导向,解决好人才购房、教育、成长等问题。推广“人才专属码”,实现人才“一卡一策一码”。根据产业特色和功能定位,高质量建设人才飞地、人才创业园、人才服务综合体等,让人才办事“跑一地”。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房源,增加人才公寓房源供给,实现“拎包入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

  (五)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

  14.加大产学研融合发展。设立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支持研究院与高校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国内外大公司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产业化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牵头与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积极组织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提高对接精准度和实效性。完善科技创新券发放使用。到2025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个,累计组织产学研合作对接300人次,50%以上规上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紧密合作,累计发放和使用科技创新券1000万元。(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开发区)

  15.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强军民基础前沿、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技术成果信息交流。支持企业与省内外“军转民”“民参军”融合型企业、科研单位开展合作,支持企业引进吸收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实施一批军民融合科技重大专项。积极推动“民参军”,加强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构建军地协同高效的创新体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开发区)

  16.强化知识产权保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财政对知识产权的投入机制,提升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和拥有量。推动科技成果专利化、专利技术产业化,创建省专利示范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到2025年,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数达35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5件,PCT申请国外专利量5件,省专利示范企业3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开发区〕

  17.探索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按照“以科技无形资产拉动金融有形投入”要求,探索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知识产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等作为综合授信担保和质押,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台金融部门支持企业考核办法,加大金融部门向科技型企业贷款力度。(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任主任,相关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研究县域科技创新工作主要任务,统筹指导和推进创新型县建设方案制定,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把创新型县建设工作摆在推动常山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位置,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财政支持

  每年安排500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用于企业科技创新方面补助奖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投入制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创新研发,加快形成多方位、多渠道的创新资金投入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资金管理的使用办法,建立健全公开受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立项公示等项目遴选机制。强化创新绩效管理,发挥政府科技资金的导向作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考核督查

  对重点科技考核指标,专门设立20分考核分,纳入政府对乡镇部门考核内容。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和常态化督查机制,围绕创新型县建设目标任务,按年度、季度、月份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找出差距,整改完善,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四)营造环境氛围

  设立常山爱企日,每月27日为常山爱企日,县领导走访重点科技企业,召开科技型企业座谈会,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设立科技“创优争先”奖,重奖“好企业、好团队、好专家”。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舆论氛围,着力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和创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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